記者近日從紀檢部門獲悉,廣東省財政廳原副廳長危金峰涉嫌收受他人賄賂和非法獲利3000多萬元,另有4000多萬元無法說明來源。據廣東檢察機關消息,危金峰案目前已進入司法程序,正處於二審階段。紀檢人士認為,財政部門手握“收、支、監、管”四項大權,如不加強監督,很容易出現“燈下黑”,形成“批出來”的腐敗。
  給錢不給錢財神爺說了算
  利用掌管財政資金的審批大權,危金峰連同市、縣財政系統和受惠企業,形成了騙取國家財政專項資金的腐敗鏈條。
  相關資料顯示,2003年9月起,危金峰歷任廣東省財政廳企業處處長、工貿發展處處長、省財政廳副廳長等職,負有管理和監督省財政扶持企業資金、企業虧損補貼、稅收返還、環境保護(治理)資金等專項資金的職責。這一塊塊“唐僧肉”,給誰不給誰,危金峰有極大的話語權。
  廣東梅州老闆陳衛奎是“受益者”,卻也因此獲罪。廣東省汕尾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判決書顯示,從2003年至2011年,陳衛奎曾9次向廣東省財政廳申請各類專項資金補助,每次他都會打電話請危金峰“關照、協調”。在危金峰親自簽批或協調下,三家企業獲得財政專項資金補助890萬元,陳衛奎則先後四次向危金峰及其妻子饒小雲行賄325萬元。
  “2003年9月我任省財政廳企業處處長後,就陸續幫陳衛奎公司申請財政資金補助,陳衛奎的公司基本上每年都能獲得一筆財政資金,除了我援疆的那兩年半。”危金峰在作證時坦承,“我交待有關經辦人員跟蹤關註一下陳衛奎上報的項目,經辦人員做方案時就會傾斜一下那些項目。我跟蹤那些項目,確保項目順利過關,並盡可能審批獲得更多資金。”一些市、縣“財神爺”也充當了危金峰的“幫凶”。
  廣東紀檢部門查明,危金峰在廣東省財政廳工作期間,利用職務之便和職務影響,為他人謀取利益,先後多次收受他人賄賂,通過非法倒賣土地獲取暴利,其家庭財產達7000多萬元人民幣,其中收受他人賄賂和非法獲利3000多萬元,另有4000多萬元無法說明來源。
  家屬齊上陣貪腐“一家親”
  在危金峰貪腐案中,其妻子、岳母、兄弟、妻妹等近親屬全部涉案,多位家族成員為危金峰受賄出謀劃策、提供掩護,形成了貪腐“一家親”。
  據證實,危金峰與同為公職人員的妻子饒小雲成立了梅州市新都實業發展有限公司。公司由危金峰岳母、哥哥和妹夫代為持股。2007年,因購買土地缺乏資金,危金峰打電話給陳衛奎索要60萬元,再由妻子饒小雲交代妹夫找陳衛奎取錢。第二天資金便到位。
  紀檢部門還查明,在某公司送給危金峰30萬股原始股時,饒小雲也是以自己母親名義收受。為方便收贓、轉贓,饒小雲甚至把身邊的朋友都當做丈夫收錢的工具,利用朋友身份證開戶存錢,再轉移贓款。聽聞紀委摸排調查危金峰的風聲之後,危金峰多位親屬忙於銷毀證據,偽造相關收據進行串供。
  明知制度漏洞權力尋租斂財
  據瞭解,危金峰曾在他2010年中山大學工商管理專業碩士論文中寫道:“各地區、各部門為追求自身利益最大化,針對專項資金爭相跑項目、跑資金,而分配決策權往往集中在少數人手中,專項資金分配缺乏公開性和透明度,權力的過度集中為設租和尋租提供了溫床,引發無效率和可能存在的腐敗現象。”
  “危金峰非常清楚財政
  審批滋生腐敗的原因,更明白制度設計的漏洞,但他並沒有積極去改變和堵塞,反而利用手中的權力大肆斂財。”辦案人員說。從2003年起連續5年,廣東省每年由省財政安排2億元專項資金扶持中小企業,而危金峰正好掌管這項審批權。僅一家建材公司近年來通過危的幫助,就獲得多種名目專項資金,總額超千萬元。據新華社電  (原標題:“財神爺”一手批錢一手收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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