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特區報訊 (記者 石義勝)昨日,“直通車”開進坪山新區,新區管委會主任吳德林與規土等部門的同志一起,耐心接訪群眾代表,探討解決兩起欠拖未決的歷史遺留問題。
   推進秀山新村統建樓二期建設
   坑梓辦事處秀新社區來訪群眾代表反映,秀山新村統建樓項目於2003年獲得批覆,用地面積約4.3萬平方米,容積率1.0,地塊用途為居住自用,占用的是非農建設用地指標。第一期項目2004年底完成,由村民自籌資金建成18棟六層小高層。興建第一期時,很多原村民沒有能力籌資參與。2010年上半年,城內、城外兩個居民小組集體提議儘快啟動二期工程,因需要安置的原村民較多,剩餘的土地有限,決定建高樓。2011年上半年工程被查違部門責令停工,一停就是三年多。如今如果想再啟動,面臨建設成本翻倍、容積率不夠等困難。原村民們希望以合作建樓的方式,將部分建築給開發商抵消工程款。
   市規土委坪山管理局回應,此事在新區綜合辦的協調下,相關部門曾與原村民代表溝通,規土部門近期經過調查研究,原則上同意涉事地塊可以上調容積率至≤3.2,但合作建樓分成的辦法雖節省了原村民的資金,但涉嫌小產權房,與中央的政策相衝突,目前無法支持。新區城建局、規劃土地監察大隊等單位從配套保障房、政府租賃回購等角度提出了建議,但均面臨與現有政策相衝突的環節。
   吳德林表示,涉事統建樓是個拖了多年的歷史遺留問題,越拖越複雜,必須以改革的精神積極面對儘快解決。經過努力,容積率的問題現已解決,下一步新區會專門成立領導小組,由黨工委委員、紀工委書記黃佳根牽頭,相關職能部門參與,從根本上解決這一問題。
   引導解決外嫁女股份問題
   坪山辦事處江邊居民小組原村民江女士反映,當地有17名外嫁女多年來一直未獲得股份分紅,希望政府督促社區股份合作公司保障她們的權利。
   坪山辦事處回應,2004年農村城市化改革,龍崗區城市化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印發了《關於我區城市化進程中村級集體經濟組織改製的試行辦法》,江邊居民小組據此改製組建股份合作公司。這次改製以戶籍人口進行分類配股,江女士等人的戶口已遷出去,股份合作公司認為不屬配股對象。此外,股權分配屬企業內部問題,《試行辦法》僅是指導意見,並非硬性規定,政府只能起到引導作用,該不該給股權還得由股東大會決定。新區發展和財政局提出,外嫁女的問題在全市各股份合作公司較為普遍。為適應我市高速城市化、現代化發展的需要,市委市政府在去年出台了《關於推進股份合作公司試點改革的指導意見》,重點要解決股權問題,相關條款明確股份合作公司可廣泛聽取股民意見,形成內部共識後推進股權改革。
   吳德林表示,新區將儘快出台相關指導意見,引導解決各股份公司的股權問題。同時,由坪山辦事處出面協調,建議江邊居民小組在4月底前召開股東大會,對17名外嫁女的股權問題進行表決。坪山辦事處對錶決過程進行指導、監督,確保表決過程公開公正、表決結果合法有效。  (原標題:秀山新村統建樓容積率問題解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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